好消息!国家帮省钱
7月29日0—24时,
浙江无新增确诊病例。
浙江最新疫情通报
7月29日0—24时,无新增确诊病例。截至29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270例(境外输入病例51例)。
全国最新疫情通报
7月2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例(广东1例,云南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102例(新疆96例,辽宁5例,北京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84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8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8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2059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981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7月29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574例(其中重症病例33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78957例,累计死亡病例463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4165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786957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353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1例(境外输入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12例(无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2例(境外输入2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80例(境外输入90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515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3002例(出院1591例,死亡2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467例(出院440例,死亡7例)。
境外最新疫情通报
世界卫生组织29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新冠累计确诊病例达16558289例。
世卫组织每日疫情报告显示,截至欧洲中部时间29日10时(北京时间16时),全球确诊病例较前一日增加215127例,达到16558289例;死亡病例增加5274例,达到656093例。
这些消息你也会关心
旅游者因疫情滞留
经营者应采取合理安置措施
记者2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建立健全多元化解和联动机制,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作出规定。
据悉,通知要求各部门发挥好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协同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为促进旅游业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纠纷处理兼顾旅游者权益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积极引导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协商和解、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
其中,通知明确提出,因疫情影响旅游者人身安全,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分担。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合理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分担。
通知提出,结合纠纷产生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旅游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积极引导当事人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延期履行合同、替换为其他旅游产品,或者将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等合同变更和转让行为,助力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均同意变更旅游合同的,除双方对旅游费用分担协商一致的以外,因合同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给旅游者。
通知同时提出,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应尽可能协商变更旅游合同。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旅游合同解除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应就旅游费用的退还进行协商。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通知要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化诉源治理、综合治理,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对接顺畅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人民法院为非诉纠纷解决提供支持,通过开辟旅游合同纠纷诉讼绿色通道、运用在线诉讼平台、小额速裁程序等,实现涉疫情旅游合同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
世卫组织:新冠病毒传播不受季节影响
当地时间28日,世界卫生组织发言人玛格丽特·哈里斯在日内瓦举行的简报会上表示,新冠病毒的传播并不存在季节性趋势,她敦促人们在夏季也要继续保持警惕、以防疫情传播。
世界卫生组织发言人玛格丽特·哈里斯当天表示,新冠病毒是一种新型的呼吸道病毒,它的传播速度不像普通的呼吸道病毒一样存在季节性的差异。哈里斯表示,人们可能以为到了夏季,疫情的传播力度就会减弱,但现在看起来新冠病毒的传播并不受季节影响,人们仍然不可掉以轻心。
世界卫生组织发言人玛格丽特·哈里斯:季节并不影响新冠病毒的传播,影响病毒传播的因素是大规模的聚集,是人们聚集在一起,不采取社交隔离措施,也不采取预防措施以确保他们没有密切接触。所以,在存在密切接触的地方,我们就会看到疫情传播很严重。
好消息!国家帮省钱
7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中间首次入职人员以及实习学生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公告》详细内容及解读如下:
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如,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上述公式中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按照2018年第61号公告所附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执行。
如,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三、符合本公告规定并可按上述条款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并对相关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或承诺书,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法预扣预缴税款的,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申明并如实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者承诺书。
如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出示毕业证或者派遣证等佐证资料;实习生取得实习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如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的,可以向单位出示学生证等佐证资料;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如确实没有其他佐证资料的,可以提供承诺书。
扣缴义务人收到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后,即可按照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方法为纳税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纳税人需就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的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原件或复印件,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需留存备查。
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在入职新单位前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在内。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则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
如,纳税人小赵2020年1月到8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仅有过一笔8000元的劳务报酬且按照单次收入适用2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了税款,9月初找到新工作并开始领薪,那么新入职单位在为小赵计算并预扣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自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45000元(9个月×5000元/月)。
《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7月1日之前就业或者实习的纳税人,如存在多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仍可在次年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申请退税。
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健康中国、健康浙江
最新动态: